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职能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文 时间:2022-10-10 点击数: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并制定和完善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并配合教务处进行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并对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

3.负责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创新创业学院学习;负责开展创新创业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区域文化特色双创课程体系、以及高层次应用型创新创业精英课程体系建设;负责创新创业实践班和交叉学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

4.负责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普及教育,策划与组织创新创业文化与品牌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5.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负责聘请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家为创业导师,建立学校创新创业导师智库。

6.负责师生创业项目的遴选,扶持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工商注册、补贴申请、及创业指导。

7.负责校内外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参赛项目的选拔与培育,以及对学校创业项目的孵化以及校企政创业资源整合与对接。

8.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建设与日常管理,以及校外创业实践实习基地的拓展与建设。

9.负责省级、国家级双创基地的申报,协助大学生科技创新等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立项和资金管理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