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7月修订)》及《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助及科研业绩成果奖励实施办法(2021年7月修订)》等文件规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自然科学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及资助标准
1.申报要求
2021年度校内自然科学项目原则上要求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有学生参与,并在课题申报书中有所体现。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对教育教学具有现实意义,科研成果能融入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可推动专业(学科)建设发展以及项目化教学;
(2)具有良好应用前景,能够实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和技术开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研究。
2.资助标准
校级自然科学项目的立项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标准分别为0.8万、0.5万、0.3万。
3.注意事项
(1)项目立项评审结论由专家评分,进行排序,并按照申报项目的60%左右给予资助;按照分数排名将项目分级,校内自然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95分(含)以上、重点项目85分(含)~95分、一般项目75分(含)~85分,其比例控制在资助项目的20%、30%、50%左右;
(2)从引导教师申报更高级别科研项目出发,为让更多新进青年教师有参与校级科研项目的机会,今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凡是主持过校级自然科学项目(包括在研和结项)的教师均不能再申请;
(3)为了增加教师优秀项目立项机会,本次申报允许在符合相关项目申报要求的前提下,一个研究项目同时申报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项目和校级自然科学项目,同时获得立项的项目按照高级别立项,并按照两类项目资助额度的高标准给予资助。
(4)为促进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单列3个校级指标,专项资助市级以上(含)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专门从事与科研平台相关的科学研究,资助标准按照项目评审得分确定。
二、申请条件
1.校内课题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参与人员可以为本校非在编人员,其他岗位人员;
(2)具有良好的科研(教学)行为道德,有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
(3)项目申请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且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学术不端行为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申报方式以及材料提交
1.教师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2.申请人向申请人所在教学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非教师系列人员直接向科研处提交)。所在教学单位须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21年11月1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到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azyjsx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行政楼517室)
联系人及电话:汪老师 欧阳老师 8263591
附件:
附件1.自然科学类校内课题申报书
附件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1日
附件【附件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1).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校内课题项目申报书(自然科学类).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