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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编审:kyc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6-08

各处室(部),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组织申报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

2018年度校内课题类别包含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类别

自然科学资助金额(万)

社会科学资助金额(万)

重大项目

1.4

0.8

重点项目

1.0

0.5

一般项目

0.8

0.35

备注:

资助额度为每一类别的最高申请金额,申请者按照自己实际需要申请经费,但不得超过相应级别的最高额度。自然科学类所有级别资助项目不超过该级别申报总数的70%,人文社科类不超过申报总数的80%。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总资助项目的15%,重点项目不超过总资助项目的25%,自然科学项目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5万,社会科学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总金额不超过30万。

二、申请条件

(一)校内课题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参与人员可以为本校非在编人员,其他岗位人员;

2.具有良好的科研(教学)行为道德,有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

3.项目申请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且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学术不端行为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自然科学领域项目,填报《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并提交电子版。

申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填报《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类)》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并提交电子版。

四、申报程序

(一)课题组向申请人所在教学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非教师系列人员直接向科研处提交)。所在教学单位须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18年 6月25日(星期一)前向科研处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校内项目,自然科学项目资助比例控制在70%以内,人文社科项目资助比例控制在80%以内。

2.本次自然科学项目包含软科学项目,人文社科项目包含党建课题、教育规划、人文社科思政专项等,但并不包含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2019年起,所有外送项目均从学校立项的校内项目选送,不再给予额外经费资助并严格执行(有经费到账的按照经费配套规定给与配套除外),以发挥校内课题的科研孵化作用。

注:因历史原因,2018年存在一定量的外送项目立项未获得资助,允许参与校级项目申报,竞争获取经费资助。

4.已有校内人文社科项目的不得申报人文社科项目,已有校内自然科学项目的不得申报校内自然科学项目,但已经获得省教育厅和文化厅立项但未获得校内资助的项目不受此限制,此外,主持未结题校级项目3个以上(含3个)(含教改、合格课程项目)此次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此次项目。

六、联系方式

科研处(行政楼517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汪老师  8263591

附件:(下载请至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

1.人文社科类校内课题申报书

2.自然科学类校内课题申报书

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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