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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下半年校内产教融合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编审:kyc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9-09-17

各处室(部),各二级学院:

为加大对我校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鼓励和支持,提高我校服务地方社会化经济发展能力,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组织申报2019年度下半年校内产教融合专项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具体要求

1.资助密切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关系当前地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综合性、基础性和超前性的关键、共性问题,特别是围绕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急迫问题,以产学研用合作形式开展的研究项目;

2.其科研成果有较大可能融入专业(学科)发展,可进行技术转让和转化为生产力;

3.项目组成员要求有相关企业、行业、社会专家人员参与,经费按到账金额1:0.5比例配套,其配套总金额不超过2万;

4.产教融合专项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左右,但不得超过两年,不少于半年,且所有成果务必为学校与合作方共同所有;

5.产教融合专项项目参照学校校内项目进行管理。

二、申请条件

1.校内产教融合专项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我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与人员可以为本校非在编人员,其他岗位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教学)行为道德,有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申请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且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学术不端行为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申报程序

(一)课题组向申请人所在教学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非教师系列人员直接向科研处提交)。所在教学单位须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一式四份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立项后务必本年度内提交项目合同书及到账金额凭证,否则取消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曾老师 8263591;

科研处邮箱:jazyjsxykyc@163.com

附件:

附件1.产教融合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2.产教融合专项课题合同书

附件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附件1:校内课题项目申报书(产教融合专项).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产教融合专项项目合同书 .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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