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赣教社政字〔2019〕1号)精神和建设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队伍的实际需要,现拟向全校公开招聘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兼职心理咨询师1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富有仁爱之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严格遵守行业保密原则。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持有人社部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卫生部心理治疗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能够胜任心理咨询中心日常工作和学生个体心理咨询的辅导、评估、测试、个案撰写等工作环节。
二、工作要求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行业保密原则;
2.能保证在心理咨询中心每周至少工作3个单位时间;
3.能服从心理咨询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咨询工作安排;
4.能独立开展心理评估与咨询工作,负责个案撰写和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心理咨询中心的案例研讨工作。
5.参与心理咨询中心开展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兼职心理咨询师待遇及管理
1.有意向人员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提交申请(见附件),由学工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录用。兼职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由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具体安排和管理,并对其咨询记录、辅导方案等进行管理评估。
2.待遇:教学基本工作量按100学时/1个学期标准计算。
附件: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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