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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编审:xls(肖老师)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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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需要安装电动车充电桩设备,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采用竞标的办法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充电桩设备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

1.招标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选优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优质企业提供服务。

2.招标条件:选择实力雄厚、业绩卓著、信誉优良、经营方案可行及保障措施得力等方面综合优秀的企业(评分细则见附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项目类型及年限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型:BOT模式,服务商全额投资,自主经营。

3.服务经营年限3-7年

开标时间:2019年 11月4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行政楼507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8263317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的服务公司;

2.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管理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签订的充电桩管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缴税发票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个社会保障缴费款专用收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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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采购需求

(一)产品名称:电动车智能充电站(桩)

(二)采购数量及安装位置

1、办公楼 4套40路

2、公租房 4套40路

3、图文中心 3套30路

4、男生宿舍15栋,东侧、西侧 6套60路

5、男生宿舍17栋,东侧、西侧 6套60路

6、女生宿舍5栋,东侧、西侧 3套30路

7、女生宿舍7 栋 东侧、西侧 3套30路

8、师范楼 4套40路

9、实训楼(1-2) 2套20路

10、实训楼(3-4) 2套20路

11、实训楼(5-6) 2套20路

12、文艺学校 2套20路

13、实训基地一号楼 2套20路

(共430路充电桩口)

(三)产品参数

1.待机功耗:3.0W

2.输入电压:AC220V/50 Hz

3.输出电压:AC220V/50 Hz

4.充电路数:≥10路

5.单通道最大负载功率:750W功率可以自行设定,最大不超过3.4A,可以直接设定小于3A

6.操作距离: 0--50mm.

7.采用计量芯片+互感器,实时功率检测。可同时设定4个收费基准,可以设定上限最大功率,超功率即不工作

8.环境温度:-30℃-70℃.

9.付费方式:投币,扫码充电

10.漏电保护空开:20A

11.采用意法半导体32位芯片-ST32芯片

12.继电器触点寿命达30-50万次,采用插件方式,方便更换。

(四)费用

充电所产生的电费由中标人按商业用电收费标准定期交给校方。

(五) 安全和维护

在安装和经营中,跟充电桩有关的安全问题由经营方负责。如出现故障,经营方在24小时内要恢复正常使用。

以上参数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二、评标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共由三部分组成。

(二)总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优先,总得分与报价分都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顺序排列,技术分也相同的,按随机抽取原则确定排序。

(三)评分细则

1.报价部分

报价部分(30分)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报价

得分

服务年限(满分15分):三年得15分,四年得14分,五年得13分,每增加一年减1分;

充电收费标准(满分15分):1元5小时15分,1元4小时12分,1元3小时9分。

30分

2.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60分)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基础分

(36分)

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满足要求的得36分)

36分

改造

方案

(14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计划书(包含工程量清单及设施设备预算明细表、效果图等)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比较打分:优秀得14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未提供不得分。

14分

企业

实力

(10分)

投标人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可的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5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查,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未提供不得分。

10分

3.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10分)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企业

业绩

(6分)

1.投标人制造商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0000元以上规模充电桩设备建设经营合同,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份得3分,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原件,实地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承租资格。

6分

本地化

服务

(4分)

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完整且在当地设有零配件仓库、维修点及维修人员,得4分。

评审依据: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或投标人分支机构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为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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