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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常识

作者: 时间:2017-04-15 点击数: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概念

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按照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招收的学生,同时该生经录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获得毕业资格。

二、《报到证》的功能与办理

《报到证》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省级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分上(简称《报到证》)、下(简称《通知书》)两联,其中上联《报到证》由毕业生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保存,下联通知书由学校或用人单位装入毕业生档案。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办理全省普通学校毕业生《报到证》的签发。每年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启始时间为毕业当年的71日(春季毕业研究生《报到证》签发启始时间为毕业当年的31日)。

就业《报到证》的功能: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的凭证;

4、毕业后个人档案转档的依据;

5、毕业生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6、计算工龄。

三、户口办理

1、毕业生完成派遣后由高校有关部门凭就业《报到证》统一去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离校后,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3、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凭《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到代理机构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办理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凭《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四、档案办理

1、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单位具有自主人事档案接收权或要求转回原籍的毕业生档案随《报到证》转递至用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2、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档案随《报到证》转递至代理机构档案管理部门。

3、办理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转递至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档案室。

五、党员组织关系办理

1、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要求转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其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学校党委组织部转到本人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县)委组织部门。

2、办理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入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所属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流动毕业生党员支部

六、学历认证查询

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2001]4)文件规定2001年起国家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未经注册的学历证书国家不予承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中国学历证书查询唯一网站{教育部公告(教学[2004]25)}。具体查询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七、《就业推荐表》的填写

《就业推荐表》是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正式推荐材料。是毕业生求职择业过程中的重要材料之一。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择业的主要推荐材料,毕业生必须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若因与事实不符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获奖情况及技能证书一项,须经教学学院验证获奖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后,签署推荐意见盖章才有效。

3、毕业生填写主要课程及成绩时必须与学籍表内容一致,用人单位若发现不一致,可将毕业生退回。

八、《就业协议书》的相关事项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与其同等效应的《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一般流程及相关说明如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即可签订《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时用人单位应注明录用入编聘用。协议书上注明录用入编时,毕业生《报到证》将直接开往该用人单位。注明聘用时,就业协议书中档案接收单位栏应填写委托保管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及地址等,且协议书上要加盖该人事代理机构的公章,毕业生《报到证》签发至人事代理机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办理)。

2、毕业生在签完上述程序后,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登记,并交学校就业部门留存份协议书给学校,剩下的两份协议书中毕业生留存份自己保存,用人单位留存份协议书寄交用人单位。

3、双方协商的特殊条款的内容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协议书中需要注明的条款一般有以下二类:

一是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详细注明用人单位名称、签约时间、聘用或录用意见和工作岗位等信息。

二是双方应在协议书备注项中约定关于工资福利待遇,违约处理办法等内容。

九、就业安全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着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和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毕业生在求职、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显得越来越重要。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省毕业生就业的实际情况,我们提醒广大毕业生在外求职和实习时,注意提高警惕,增强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1、招聘信息的安全

毕业生应仔细鉴别招聘信息及招聘公司的合法性,应尽量通过正规途径(如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当地的人事局、公办人才市场)获取信息,尽量选择信誉佳的公司应聘,对于那些并不熟悉或没听说过的小公司,应聘前先上网或打电话求证是否有此公司。

2、求职面试时的安全

大多招聘单位都要求与毕业生进行面试,要求大家应注意事先明确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接到面试通知时,要问清对方的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若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忌到不明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面试。

3、加强个人信息保密安全

不要将个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提供给招聘单位,一般提供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即可。对于各种渠道特别是互联网上的招聘信息,一定要慎重核实,不要轻易填写过于详实的个人信息;对不规范、不可信的的公司不要随便递简历。

4、警惕卷入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行为,千万不要偏信一夜暴富的神话,以免误入歧途。毕业生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欺诈等违法行为,应马上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十、职业技能培训与资格证书认证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满足江西省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期限,加大培训投入,提升培训能力。在每月的25日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职业技能鉴定。具体培训与认证项目可参阅《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和江西省职业培训鉴定网(http://www.jxzp.gov.cn)。

十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1、试用期的概念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实际工作能力等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试用期工资的确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公务员招考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机关特别是县、乡级机关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还可采取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方式,加强社会服务工作并促进大学生就业。

招考的主要程序有:1、发布招考公告;2、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要进行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考生一般应持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近期正面免冠照;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3、资格审查;4、笔试与面试。笔试主要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两门,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的主要方式有口试、模拟操作测试、智能测验等,其具体测评要素和测评方法,由考试主管机关确定;5、录用考核。考核是在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对象是考试合格者。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实绩,考核工作按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6、录取。考核工作完毕后,由用人部门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审批后,即可办理录用手续,建立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7、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试用。

录用考试的组织工作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咨询途径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www.jxrenshi.gov.cn

十三、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补充其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全省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增加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各级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社区管理、高技术服务等新兴社会工作岗位就业。

各级政府在落实扩大内需重大决策,安排国家、我省的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作为其重要内容。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明确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安排。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可安排科研助手岗位,应重点聘用就业困难的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今年国资委所属国有企业提供3000个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

招考的主要程序有:

1、事业单位用人严格按人事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基本程序为:(1)制定招聘方案;(2)发布招聘信息。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至少应在报名前15个工作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3)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4)考试、考核。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5)体检;(6)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7)公示招聘结果;(8)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国有企业招聘的程序由各具体单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3、实施项目招聘的单位,在项目开始实施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动员各项目承担单位将招收高校毕业生的具体要求和名额汇总至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由其组织相关高校协助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高校内举办专场招聘会,落实就业岗位。

录用考试的组织工作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咨询途径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jxrenshi.gov.cn

十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

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到这些企业和单位就业营造氛围、疏通渠道、创造条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2009年全省94个工业园区计划提供10000个就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一类工业园区每个园区提供不少于200个岗位,二类工业园区每个园区不少于150个,其他园区每个园区为50100个。对全省工业园区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年度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培训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免费组织岗前培训。

招录的主要程序和条件由各具体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咨询途径为:省中小企业局(http://www.jxsme.gov.cn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jxrenshi.gov.cn

十五、升学(专升本、考研)

根据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适当扩大高校毕业生升学比例,对短期就业需求进行分流2009年省内高校将适当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和专升本的比例,适度增加工学等相对紧缺和应用性较强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更加突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增加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模。今年专升本计划招4460人,较去年增长10%;研究生计划招6492人,比去年增长16%

专升本考试和研究生招录的相关程序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询(http://www.jxedu.gov.cn

十六、出国留学相关事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出国留学已成为毕业生的又一选择。下面就毕业生联系出国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1、咨询及查阅资料。在申请留学前,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资料或网站(如中国留学服务信息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有关出国留学的信息,查阅相关学校资料,了解入学要求、课程设置及费用情况。

2、选择学校。选择学校直接关系到整个过程是否顺利,选择学校的失误可能会使有着很强资质的人申请几年仍未获准。

3、对外联系。选择了学校以后,应开始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自荐信、自我介绍、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书、论文复印件及其他学校所提出的特殊要求等),并及时寄出。同时,要经常通过Email与学校、院(系)、导师进行联系,关注录取进展。

4、申请护照。由申请人持国外大学入学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5、申请签证。由申请人向所获准留学或工作的国家驻华使馆申请。

详细事项可登录江西省教育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网站查询(http://www.jx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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