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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课程活动规范

【作者:综合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11-13 】

实践课程活动规范

1.按时到达指定场所上课,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因故迟到,须经授课教师允许后,方可上课;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2.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3.遵守课堂礼仪,服从教师管理,保持良好课堂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如有问题,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或交流。

4.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随意搬动器材,若损坏器材及时报告教师并积极配合学校处理。

5.积极配合教师,刻苦实践,努力完成实践目标。在教师的指导下,掌握技术、技能并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锻炼,经常与教师、同学进行沟通交流,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6.对于违反安全措施,不按教师要求做各种动作,经教师教育无效者,停止上课,交于学校带队教师处理。

7.实践课程结束后,不能用凉水冲头及喝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