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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数控与汽车实训室主任竞聘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19 】


   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主任、实训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岗位设置聘用方案》(吉职院发〔2015〕26号 ),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决定,在数控技术专业、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数控汽车实训室(含机械基础教研室)范围内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数控与汽车实训室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职数
  数控与汽车实训室主任             1名  
  二、岗位职责
  实训室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各专业(教研室)发展和建设需求,协助做好实训室各分室的新建、改建和调整、撤消及实训室文化建设等工作,做好重点实训基地的申报建设工作。在院(部)主管实训室工作的负责人领导下,编制实训室建设规划与年度设备、耗材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2.全面负责实训室工作,领导并组织完成实训室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具体实施中,要接受实训室所属院(部)、教务处和资产管理处的领导,在优先保证完成学校统一布置任务的前提下,完成所属院(部)布置的任务。
  3.搞好实训室的科学管理,严格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创新管理、规范管理。对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要结合本室实际,制定必要的管理细则(包括实训室工作守则、教师安全工作守则,学生安全操作守则,实训室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实训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实训室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领用保管管理规定,实训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训室耗材管理规定,实训室对外开放管理办法等),并严格遵照执行。
  4.领导本实训室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物料管理员、安全员等)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细则与工作标准,负责对本实训室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5.根据实践教学需求,协助做好实训教学计划与安排,组织实训教学、实训室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积极开发实训项目,组织好实训教学指导,严把实践教学质量关。
  6.做好仪器设备维修保养、报废、报失、报损等工作,定期检查实训室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及登记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益,提高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使用效益,确保实训室正常运行。
  7.做好实训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经常检查实训室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报请学校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做好实训室清洁卫生工作。
  8.在保证完成教学、科技开发等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实训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积极开展科技开发和对外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技术交流。
  9.负责本实训室职业素质训导工作的落实,抓好本室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营造贴近企业的职业环境和职业氛围,督促进入本实训室的实训指导教师依照职业素质训导要求实施教学与管理;对学生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10.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总结统计、实训室工作评价等工作。做好实训室各种实践教学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11.经常检查、总结实训室各方面工作,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评比等活动。
  三、竞聘岗位条件
  1.学院正式在职在编教师且在学校工作1年以上(含1年,年龄、任职和工作年限均按周年计算);
  2.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原则上应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
  3.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四、岗位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及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有意向竞聘该岗位的老师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于2017年9月24日17:30前将报名表发至601482682@qq.com;
  3.学院完成资格审查;
  4.学院于2017年9月25日在3号实训楼504会议室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重点谈工作思路和举措,回答问题5分钟;
  5.学院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报资产管理处备案审查;
   6.组织人事处组织考察并确定聘任人员;
   7.党(校)办公室发文聘任。
  五、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
   实训室主任按照非专任教师中其他工作人员(含综合办主任、实训室主任等)基本教学工作量为200学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