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系教学秘书处领取《退学审批表》;
2.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相关领导签署意见;
3.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待学校领导批准后领取离校通知单;
4.凭离校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5.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并领取退学证明;
6.学生凭退学证明,并携带办理后的“退学审批表”、“成绩单”,到学生档案室领取个人档案。
注: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学院不发给肄业证书和退学证明及成绩单。自动退学的审批,由辅导员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