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务处发布的考试成绩,确定重修课程门数;
2.到系教学秘书处领取《课程重修申请表》;
3.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将审批后的表格交系教学秘书;
5.查看重修安排表,按时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