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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职院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范(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1-04 】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范(试行)

校外实习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将理论知识向技能迁移的重要过程之一,对于学生增强实践动手能力,拓宽知识面,提高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校外实习,可以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专业背景和生产实际,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实践和专业岗位技能,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校外实习管理,提高校外实习质量,保证教学目标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规范。

一、校外实习类别

校外实习分以下三类,各类实习都可以以在校外企事业单位顶岗的形式进行。

(一)认知性实习。是指专业基本概念、基本技能实习,这类实习主要通过1~2周的实际观察与基本操作技能训练,达到认知正确、基本操作规范。

(二)体验性实习。是指本专业内各单项技能的实习。通过每次1~3周的体验实习,体验各项技能的特点、核心技巧、相互关系,正确掌握本专业的专项技能,对本专业有一个全面了解,对自己适合或偏重于哪一工作岗位有一个正确定位。

(三)综合性实习。是指本学生可经专业安排或自行联系的方式,通过半年的顶岗工作,熟练掌握并综合应用本专业的职业技能。

二、校外实习管理流程

校外实习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三、校外实习管理机制

学校的学生校外实习工作实施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学院、各系部、专业三级管理。分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全校的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指导工作,教务处、督导室和各教学系(部)应依照本规范做好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各项工作。

四、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管理全校学生校外实习的职能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全校的学生校外实习工作,主要有:

1.制订学校有关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

2.审核全校的学生校外实习计划安排,收集、统计学生校外实习相关资料;

3.对照学生校外实习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学生校外实习教学和成绩考核工作的检查;

4.组织全校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经验交流。

五、 督导室职责

(一)检查校外实习计划、实习大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到位、备课准备和场地器材等准备情况。

(三)调查、了解与实习相关的质量信息,为参与实习的三方(企业、学生、学校)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提供参考咨询意见。

(四)对校外实习的效果和质量进行判断,提出质量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

六、各系部职责

(一)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审定各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大纲、校外实习指导书、学年度校外实习计划等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 结合本系部学生校外实习的特点,拟订本系部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书、承诺书、安全协议书等格式文件,并设计编印本系部学生校外实习手册。

(三)保证学生校外实习的单位或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

(四)为校外实习学生购买必要的人身事故保险;

(五)审核学生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

(六)与校外实习单位协调做好校外实习工作安排,对学生校外实习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


  • 组织学生校外实习的成绩考核和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的工作总结;


  • 负责学生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逐步建立一批稳定的、与本系部学生人数相适应的校外实习基地。

七、专业主任职责

(一)在系部主任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制(修)订学生校外实习大纲、校外实习指导书、学年度校外实习计划等教学文件,明确规定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操作要点、考核要点、考核方法、教学进度要求、指导教师指导时间等。经系部审定的校外实践教学文件不得随意更改。

(二)保证学生校外实习既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又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获得合理的报酬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三)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并填报本专业各学期学生校外实习计划。于学生校外实习前一个月,确定学生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人选,并报系部审核批准。

(四)于学生校外实习前半个月组织、落实学生分组、实习单位、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实习内容、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对学生校外实习的要求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填写《校外实习安排表》,由系部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按照系部安排,做好校外实习的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

(六)总结本专业的学生校外实习教学,提出改进学生校外实习的意见和建议。

八、实习指导老师职责

(一)审核自行联系校外实习单位的学生申请,满足要求的予以核准,并报专业主任备案。与实习单位协商,制订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的具体实习计划和考核办法。

(二)组织学生在校外实习前,签署校外实习协议书、承诺书、安全协议书等校外实习文件。

(三)督导学生完成校外实习并完整填写《校外实习手册》,检查学生实习手册中的日志填写情况。

(四)与学生校外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协商确定实习的指导、考核方法等,随时了解学生实习的总体情况,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五)对学生的实习情况作出行程性考核,并结合企业指导老师给出的评价及成绩评定,计算学生的最终成绩及给出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完成实习学生的成绩统计、录入和上报工作。

(六)完成对整个实习的全面总结,特别是对经验和不足的总结,以及对实习安排的建议等。

九、实习学生职责

(一)无特殊情况下,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认知性实习与体验性实习。特殊情况经学院领导批准,可参照实习中自行联系方式处理。

(二)学生可根据个人特点选择自行联系或服从学校安排的专业综合性实习。如自行联系实习,则向各指导老师提交自行联系校外实习申请表(附实习单位接受函或校外实习协议书),批准后方可参加实习。

(三)实习前,签署校外实习协议书、承诺书、安全协议书等校外实习文件。

(四)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与相关规范,维护实习教学秩序,保证实习安全。有事必须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双方的实习指导教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与综合能力,达到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指导老师的要求,在阶段性(每天或多天)实习完成后,对实习内容进行记录和小结,如实填写《校外实习手册》。

(六)学生实习全过程完成后,应参加实习考核,写出综合实习报告,将由实习单位填写和盖章的考核表及时交回各指导老师。

(七)校外实习是学生的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得免修。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须事先征得学院(部)领导同意,并安排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

十、实习接受单位职责

(一)提供能真正能使学生实习的工作环境。

(二)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

(三)保证每一位实习学生都有现场指导老师(师傅或工程师等)

(四)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完成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考核并做出客观评价。

十一、实习组织方式

校外实习应在保证实习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结合职业证书的获取或毕业设计工作。

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上,应优先选用顶岗实习企业的实际课题,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可参照顶岗实习成绩评定。校外实习必须与专业对口,应充分体现专业特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 按地点划分的实习

1.在市内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的实习教学;

2.在市内校外其他企事业单位完成的实习教学;

3.在市外完成顶岗实习。

  • 按组织方式划分的实习

1.集中实习:由系部统一组织联系实习单位,由指导教师带队,集中进行;

2.分散实习:学生自己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

  • 按时间划分实习

1.连续实习方式 一次实习时间连续5天或以上。

2.分时实习方式 凡在同一工作岗位上,每周每次工作时间达4小时或以上均可视为分时实习方式,实习时间可连续相加,最终达到实习目的。

  • 按项目划分实习

1.按工程项目完成达到实习目的;

2.按操作项目完成达到实习目的;

3.按设计项目完成达到实习目的。

十二、成绩评定

(一)各专业要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和各系部统一印制的《实习成绩评定表》,制订具体的实习考核办法。内容包括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对于校外顶岗实习,应按照实习单位对该岗位员工的考核方法与标准操作。

(二)对学生校外实习的考核要以实习单位的考核意见为主。实习单位的考核成绩占学生平时成绩的65%左右,含考勤、企业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与工作效果等。指导老师成绩占35%左右,含实习日志抽查结果、实习报告成绩及答辩成绩等。

(三)学生校外实习成绩的评定按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十三、质量管理

(一)通过定期检查和抽查校外实践课程各环节,并与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挂钩,增强实习指导老师的责任心,提高学生实习的积极性,从而保证了校外实践课程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实习指导老师收集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信息反馈。在实习过程中或实习结束时,要求实习单位对实习作出综合评价。

(三)专业主任及实习指导老师收集学生的意见或建议信息反馈。实习结束时,通过向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和师生交流座谈会,及时收集学生对校外实习实训的意见或建议。

(四)教务处或校督导室、各系部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并向教师及时反馈信息,及时解决实训中存在的问题。

(五)各学院不定期的召开专题教研活动,听取任课教师分析校外实习教学的整个过程,以及各方面的建议,制定更完善的实施细则。

十四、其它

(一)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