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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问题举报的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06 】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虚假就业信息举报平台主要受理毕业生对高校就业工作问题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将由省教育厅处理。

一、对各高校就业工作违反教育部就业统计“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的行为,毕业生可通过本平台进行举报。

二、对不属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事项,不予受理。

三、毕业生反映高校就业工作问题时,需说明举报对象和问题情况,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以便省教育厅及时处理。

四、举报方式。方式一:登录“江西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xdxsjy.jx.edu.cn/),在“举报投诉”栏目中提交;方式二:拨打0791-86765297、0791-86765295举报电话;方式三:毕业生可通过举报方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情况,现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布如下:0796-8263123,jazyjsxyzjc@163.com

五、为提高毕业生反映就业工作问题的运行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

六、请使用文明用语举报,对上传不良信息恶意举报的用户,将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