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颁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和吉安师范学校评定并公示无异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确定罗方智等1206名五年制大专生中专阶段同学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确定新增曾凡星等5位同学为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确定取消刘滨华等7名同学的国家免学费资助资格。
公告时间从6月2日到6月9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日
附件【2022年春季学期新增与取消免学费资助资格名单-附件2.pdf】已下载207次 附件【2022年春季学期五专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附件1.pdf】已下载23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