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工作,现对《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规范与佐证材料准备作如下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家庭人口”栏:如需以家庭人口数多为困难认定因素,则户口本复印件为佐证材料。必须与“家庭成员情况”栏一致。
二、“赡养人数”栏:指没有经济来源的老年人,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老年人有多子女的,赡养人数最多为1人。事实赡养人口:班级民主评议环节要认真核实,班主任在申请表上面空白处书写审核意见并签名。
三、“详细通讯地址”栏:五年制大专生中专阶段学生(一年级至三年级)填写户口本上的地址。
四、“家庭成员情况”栏
1.工作(学习)单位:详细填写单位名称、就读学校名称
2.职业:职位、各学段学生、工人、农民等。非义务教育学段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交费凭证。义务教育学段学生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年收入(元):与相关人员沟通明确其准确收入,需真实。
4.健康状况:健康状况有健康,良好,一般,不好四种情况。健康状况不好的可以在“特殊群体类型”栏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栏中描述。
五、“特殊群体类型”栏
1、2、3、4、11、12、13类特殊群体类型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里有基础数据的,可以不提供其类型的佐证材料,其它特殊群体类型需提供佐证材料。1、2、3、4、11、12、13类特殊群体类型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里无基础数据的,需提供相应类型的佐证材料,1、2、3、4类特殊群体提供乡(镇)政府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查询家庭贫困信息、截图并清晰打印,由乡(镇)政府注明困难类型并加盖公章的原件,11和12类特殊群体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3类特殊群体类型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5、6、7、8、9、10、14、15、16、17、18按照下面说明准备佐证材料。
不清楚自己家庭类型的新生在入学前,到乡(镇)政府或相应县级行政部门查询。
1.脱贫家庭学生:乡(镇)政府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家庭信息。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乡(镇)政府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家庭信息。
3.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乡(镇)政府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家庭信息。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乡(镇)政府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家庭信息。
5.城乡低保学生:县级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有学生本人名字。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和近3个月内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
6.低保边缘人口:县级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边缘家庭证的,提供低保边缘家庭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地址页、持证人页和学生本人页);无低保边缘家庭证的提供由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盖公章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特困救助学生: 县级民政局颁发的特困救助证有学生本人名字。提供特困救助证复印件和近3个月内救助金发放银行流水。
8.特困救助对象子女:县级民政局颁发的特困救助证没有学生本人名字。提供特困救助证复印件和近3个月内救助金发放银行流水,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地址页、特困救助对象页和学生本人页)。
9.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县级民政局认定的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需提供证书和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地址页、困难对象页和学生本人页)。
10.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需提供证书和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地址页、困难对象页和学生本人页)。
11.孤儿学生:民政局颁发孤儿证。
1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县级民政部门签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审批表》,可以到县级或乡镇民政部门调取。
13.残疾学生:县级残疾人联合会颁发证书。
14.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地址页、残疾对象页和学生本人页)。
15.单亲家庭孩子:单亲家庭的类型一般有丧偶式、离婚式、未婚式、分居式和独身式几种。描述情况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16.伤残军人子女:现役或退役证、伤残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地址页、伤残军人页和本人页)。
17.烈士子女:没有证的也可勾选此项。有烈士证书的提供复印件,没有烈士证书的在“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栏中的“其他情况”项描述一下情况。
18.因患罕见病加重困难家庭负担的学生或家中有大病患者:
常见罕见病有:白化病、肢端肥大症、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病、苯酮尿症、线粒体病等。
大病指医治花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描述情况并提供疾病诊断和就医支出佐证材料。
六、“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栏
符合“特殊群体类型”栏1-18类型的学生必须在此栏中填写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主要收入来源”项: 需与家庭成员的收入是一致的。(人均年收入=所有家庭成员年收入之和÷家庭总人口数)。
2.“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项: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的佐证材料。班级困难认定评议小组要通过家访或电话询问调查情况,认真核查后给予认定。
3.“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项:突发意外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佐证材料。班级困难认定评议小组要通过家访或电话询问调查情况,认真核查后给予认定。
4.“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项:描述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和能胜任的劳动类型。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家庭成员失业情况(人数)”项:16-60岁未就业和未就读家庭成员,并在“其他情况”项处描述失业原因。此项须与家庭成员栏是一致的。
6.“家庭欠债数量,欠债原因”项:因购买多住房、大额生活消费等不能作为认定欠债原因。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7.“其他情况”项:不符合以上6种情况可以在此项填写,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pdf
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样表).pdf
本专科国家资助政策简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