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教〔2023〕2号)文件精神和《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学生国家资助对象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23年秋季学期受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2023年秋季学期未受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二、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对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进行复核,取消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资助资格。主要包括本学期不在校学生、户籍地址发生变化导致资助资格变化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变化的学生(例如:民政部门已取消其低保对象资格的学生)等。
在《2024年春季学期五年一贯制学生中职阶段免学费资助名单复核表》、《2024年春季学期五年一贯制学生中职阶段助学金资助名单复核表》中取消资助资格学生后面注明理由和做删除标记。
2.根据特殊类型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各类特殊困难类型数据的基础上,复核2023年秋季学期未受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资助的特殊困难类型学生的资助资格,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纳入资助范围的学生需提交资助申请表和佐证材料。
学生户籍地址变更为连片地区农村户籍地址或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情况的,可以根据资助政策,申请国家免学费或助学金资助。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流程审核其资助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在《2024年春季学期五年一贯制学生中职阶段免学费资助名单复核表》、《2024年春季学期五年一贯制学生中职阶段助学金资助名单复核表》上手写新增学生信息和申请理由。
三、工作要求
1.各复核单位承担复核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材料真实、详尽。
2.请各学院在2024年4月10日前报送《2024年春季学期五年一贯制学生中职阶段免学费资助名单复核表》、《2024年春季学期五年一贯制学生中职阶段助学金资助名单复核表》和新纳入资助范围学生的资助申请表、佐证材料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欧阳晓明老师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docx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