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职能部门对参与评选学生量化打分的复核,以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9〕105号)、《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学前教育学院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审定,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综合学生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和所获荣誉、考取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学前教育学院拟推荐以下2名同学参选校级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刘洁 |
18学前五(1)班 |
2056180122 |
刘亚琴 |
21学前三(1)班 |
4303210114 |
公示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8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发送邮件至邮箱339268261@qq.com反映,联系电话:0796-8236798(学前教育学院学工办)。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