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十佳之星”评选活动实施办法

作者:傅永慧 时间:2023-04-23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创新学生德育模式和表彰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挖掘、打造和宣传优秀学生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以身边先进典型感召、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引导学生成才成长,全面促进院风学风建设,决定举行医护学院第二届“十佳之星”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4月—6月

三、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含五年制)大专学生,已获得过校级、院级“十佳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

四、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 2.励志之星 3.技能之星 4.干部之星 5.志愿之星 6.文艺之星

7.双创之星 8.悦读之星 9.体育之星

10.实践(劳动)之星

五、总体要求及评选标准

(一)总体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并将其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努力学习专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国情,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3.重视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全面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爱他人、爱社会,热心帮助他人,乐于参加公益活动。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前三名;

(2)积极推动学院学风建设,乐于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传授学习方法,交流学习经验,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励,或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国家等级考试成绩突出者优先。

2.“励志之星”评选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通过勤工助学或其他兼职获得劳动报酬,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列,无补考、重修现象;

(4)事迹典型、感人,有很强的教育引导作用。

3.“技能之星”评选标准

(1)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实训,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表现,已考取专业技能证书;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专业技能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相关奖励;

(3)热心公益,经常利用自身技能为同学、为学校、为社会服务。

4.“干部之星”评选标准

(1)担任班级或学院、学校学生会、团委(团总支)、自律委员会等主要干部;

(2)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以律已,能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表率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者优先;

(4)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列。

5.“志愿之星”评选标准

(1)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无私奉献;

(2)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50小时,表现优异,贡献突出;

(3)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经媒体报道,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6.“文艺之星”评选标准

(1)对文艺活动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发挥文艺引领作用,组织校园活动能力突出;

(2)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文艺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深受大家喜爱;

(3)在某个文艺项目方面有较突出的特长,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文艺比赛,取得名次获得表彰奖励。

7.“双创之星”评选标准

(1)具有创新和开拓进取精神,勇于创新创业,在学生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等创新创业类竞赛、活动,成绩突出;

(3)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方案创意设计、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优先。

8.“悦读之星”评选标准

(1)热爱读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悦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原则上每学年在图书馆借阅次数不低于100次;

(3)积极参加各种读书活动,获得院级以上荣誉,能创作出一定的阅读成果。

9.“体育之星”评选标准

(1)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比赛,在某个体育项目方面有较突出的特长;

(2)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提高自身体育素养的同时,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体育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深受大家喜爱;

(3)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表彰奖励。

10.“实践(劳动)之星”评选标准

(1)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思想,树立劳动光荣的价值观;

(2)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参加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养成主动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参与劳动的好习惯;

(3)积极组织或认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或先进集体的成员之一;

(4)劳动教育课程达到优秀。

六、活动程序

评选活动分宣传、评选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阶段(4月)

1.下发评选通知,公布评选办法。

2.通过公众号、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3.学院接受学生咨询,解释评选活动相关事项。

(二)评选阶段(5月

1.个人申请(54日前

有意参加评选且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于5月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参评申请,将申请材料交班主任处。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附1寸照片)

(2)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活动(或工作、生活)电子照一张

2.班级推荐512日前

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初评小组,每个项目类别最多推荐1人。以班级为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纸质和电子稿交给学工办傅永慧老师(邮箱:461447837@qq.com)。

3.学院评选(5中旬

学院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标准评选出学院“十佳之星”,每个项目类别评选1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推荐为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6月)

在学院官网/公众号宣传“十佳之星”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七、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郭永生

副组长:黄清

成 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八、办法由医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COPYRIGHT © 2015 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中国江西省吉安市中心城区吉安南大道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