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学校科技服务能力,服务学校双高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促进成果转化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转让最低价定价工作。
一、本次参与转让定价的专利要求:
1.专利权人必须唯一为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不得存在专利权争端。
2.专利必须为有效权利,无效专利不参与定价。
3.专利类型主要为发明专利,具有高价值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专利也可以参与。
二、工作相关要求:
1.第一发明人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高价值转让专利情况表,并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和年费缴纳等能证明专利有效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交各自教学单位,无教学归口单位的交科研处;截止时间为9月27日。
2.各教学单位汇总申请后,将高价值转让专利情况表在所在教学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将专利情况表和公示意见反馈情况交科研处,无教学归口单位的申请由科研处根据专利所涉专业指定相关教学单位一同公示,各教学单位上交科研处时间为10月7日。
三、注意事项:
1.职务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归单位所有,申请人为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的专利权为学校,各发明人不享有专利处置权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专利权是学校的专利,由科研处作为业务部门代表学校进行专利转让等相关工作。
2.本次各教学单位的定价不是最后的定价,但作为学校科研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定价的重要依据。
科研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