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按照《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纵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10月修订)》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25年度上半年的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鉴定的科研项目范围
1.所有校级科研项目(含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
2.获得学校资助或者配套资助项目;
3.需要学校组织鉴定的纵向科研项目。
备注: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项目均需要进行鉴定,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从2020年开始由教务处负责管理,不在本次鉴定范围之内。
二、结项鉴定申请条件
为进一步落实科研领域的“放管服”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向所属教学单位自行提交结项鉴定申请(无所属教学单位直接向科研处提交),各教学单位汇总后报送科研处,具备2025年结项资格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完成申报书所设定的研究目标;
2.纵向项目达到本项目相关文件规定及管理要求。
三、结项鉴定提交的材料(都以附件形式上传)
1.应填写各级各类项目对应的结项鉴定表,校级课题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结项鉴定表(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省级及以上课题按照报送至省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填写对应的模板。
2.同时提交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汇编,汇编材料顺序如下: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非必备)、项目更改事项申请审批相关文件、研究报告(必备)、成果相关证明(若因相关项目特性不同而相关文件可以缺乏)。项目封面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主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项目参与人、依托教学单位。
3.纵向项目还应按照纵向项目结项相关文件规定准备好文件,并同时提交,以便评审专家写评审意见。
4.结项项目应由各教学单位汇总统一提交一式六份的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结项鉴定表和本项目的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汇编,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jazyjsxykyc@163.com,人文社科类项目的材料请于6月5日17:00之前提交到科研处,自然科学类项目的材料请于6月12日17:00之前提交到科研处。个人提交的材料将不予接受,逾期后将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