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研究项目分为:(1)规划项目;(2)青年项目;(3)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传播研究、区域国别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由各高校统筹安排,学校将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助及科研业绩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执行。
2.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由申报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规划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专项任务项目要围绕党中央、省委的最新部署要求,拟定研究课题。
3.申报者申报前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 号),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江西省内高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能够履行项目研究职责,结项时能够提供标注项目来源的署名成果。
2.项目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控制在7人以内。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1项,如有在研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思政课研究专项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推荐申请新项目。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推荐申请新项目。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如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
4.规划项目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爱国主义教育专项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或在高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工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委(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6.国际传播研究专项项目申报者须为江西高校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江西国际传播高校联盟成员单位骨干工作人员。区域国别研究专项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从事相关工作和研究的人员。国际传播研究、区域国别研究专项项目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7.2022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三等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三等奖”“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一等奖”“全省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提名”及以上荣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或入围”“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全省高校最美辅导员提名”及以上荣誉且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获得“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四、申报办法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校规划项目、青年项目限额7项,专项任务项目限额3项。一般项目指标综合考虑各高校“2021-2024 年”4个年度的项目申报率、立项率、结项率计算得出。专项项目根据各高校在校生人数、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配备情况计算得出,其中2024年度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评估结果为A等级的增加2个名额。符合申报条件6和7的,请各高校科研部门以书面名义,单独向省教育厅社政处提出增加指标申请。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2026年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办法要求,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完成中期检查。
2.本次申报通网络申报,申报人登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171.34.169.69:8500)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17日17:00。
3.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7日17时,各处室(部)、二级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上午11时。请各单位将PDF版电子申报材料《活页》(请以项目名称命名)、申报书和可编辑版的申报汇总表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azyjsxykyc@163.com,纸质版材料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盖章签字版申报汇总表于2025年8月18日11时前交至科研处525室,个人提交的材料将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受理。
4.“符合申报条件6和7的,请以书面名义向省教育厅社政处提出增加指标申请”的事项,请有关老师于8月17日17时前,将申请增加指标的报告以及佐证材料和《202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专项项目申请增加申报名额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其中符合“申报条件6”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学科背景、前期研究基础等能证明其为从事相关工作和研究的人员。)
附件:
1.202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2.202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专项项目申请增加申报名额汇总表
3.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7月31日
附件【附件1:2025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202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申请增加申报名额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