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管理办法(2019年5月修订)》(吉职院发〔2019〕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测评,请各二级学院(部)上报教师任课情况。
1.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3年9月8日下午5:00前将本学院(部)所有在编在岗任课教师(含专任教师、兼课教师、教辅人员、辅导员、外聘教师,其中二级学院教师按人事归口,行政部门兼课教师按教学归口)的任课情况报督导室。上报格式见附件,纸质稿(盖章)上报至督导室522,电子稿发至邮箱jazydds@163.com。
2.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3年9月6日下午5:00前将上述教师的课表收齐发至邮箱jazydds@163.com。
注意:请各学院(部)严格参照教师排课名单上报,勿漏报!此项工作涉及到全体教师事业发展,请及时、全面据实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任课统计表.docx
督导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