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班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系班干部选拔制度,充分发挥班干部作用更好地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及自我监督作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班级班干部。
一、班级职务
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男/女生委员、信息委员、心理委员、志愿服务小天使、寝室长等在班级中统管某方面事务的学生。
部分岗位职责如下:
班长:统筹班级所有事务。
副班长:协助班长管理班级,班长不在时代替班长行使职权。
团支书:发展班级团员,团员管理,团日活动等团务工作。
学习委员:负责班级学生学习,如考勤,收发作业等。
宣传委员:负责班级宣传工作,制作活动海报,撰写宣传稿等。
文体委员:负责班级文娱节目和体育活动。
心理委员:对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掌握,及时向老师汇报心理健康问题学生。
志愿服务小天使:负责班级学生的志愿服务工作。
选拔条件
按照品、行、学习、才能兼备的原则,基本条件如下: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思想。
2 .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牺牲精神、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不热衷名利、不怕吃苦。
3 .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广大同学开展活动。
4.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 .学习成绩无不及格。
6 .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三、选拔原则
1 .自愿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
2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 .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原则。
四、选拔时间
1 .新生入学一周内组建临时班委会,开学第2周在临时班委会负责组织下进行改选。
2 .班委会可在每学期开学后进行一次改选。
产生方式
班主任直接任命
新生班级临时班委成员可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档案或入学时的观察,直接任命。
学生自荐
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自我推荐参与班委竞聘。
班干部推荐
班干部在班委改选时可对班级优秀、积极分子向班主任老师提名为班干部。
民主选举
在班级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选拨程序
由班主任根据班级情况而定。但这个选举过程班主任应参与监督实施。
七、 任免职务
出现下列情况一经发现给予免职或撤职处分:
1 、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差,不能够做好现职工作。
2 、以权谋私、不能以身作则。
3 、任职期间无作为,作风不好。
4 、任职期间期末考试出现补考现象。
5 、无组织纪律,不团结干部。
6、 违反学系、学生干部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7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每个学期对干部进行一次考核,结合班级学生投票情况以及班主任考核结果评定为不称职。
师范学院学工办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