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吉职院发〔202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上报教师任课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部)前将本学院(部)所有在编在岗任课教师(含专任教师、行政部门兼课教师、教辅人员、辅导员,其中二级学院教师按人事归口,行政部门兼课教师按教学归口(如在多个学院上课,请兼课老师自行确定在哪个学院参评,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参评教学单位))的任课情况上报至督导室。上报格式见附件,纸质稿(盖章)报送至行政楼522室,电子稿发送至督导室邮箱jazydds@163.com。
2.报送时间:最晚于2024年3月1日下午5:00前完成报送。报送材料含教师任课统计汇总表(附件1)+教师课表。
注意:请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教师排课名单上报,勿漏报!此项工作涉及到教师后期职称评审考核,请及时、全面据实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任课统计汇总表.docx
督导室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