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部门评教是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评价教学效果和反馈教学信息的有效手段,是实现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有序开展本学期的部门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部门评教工作,做好整体部署,要求对所有参评教师进行实事求是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教学状况。
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管理办法》教学单位职责中的相关要求,在开展测评前,制定本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测评办法及相关指标体系,并在本部门公示,确保任课教师人人参评、人人受评。
二、评教时间及提交材料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组织测评,测评结果采用百分制形式,至2024年1月2日结束。
2.2024年1月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加盖公章,提交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定表(附件1)、教学质量测评汇总表(附件2)、XX学院/部教学质量测评办法及相关指标体系至督导室522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azydds@163.com。
附件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定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部)教学质量测评汇总表.xls
督导室
2023年12月15日